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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岁撞人逃逸,致人死亡!


未成年人交通安全

一直备受全社会关注

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

如果放任孩子骑行

如果家长还不重视

可能造成严重后果

……

9时11分,陈某某驾驶电动车将正在散步的行人杜某某撞倒,事故造成杜某某后脑勺着地,受伤严重,当场昏迷。事发后,陈某某担心自己要负责任,爬起来逃离现场,行人杜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。调查发现,陈某某今年才14岁,事故认定,陈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事故所有的损失和赔偿由陈某某的监护人承担。
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: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。

2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。

3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驾驶、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


孩子安全无小事,掉以轻心酿大祸!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,身心发育尚未健全,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不够透彻,对电动车的操控程度不够熟练,骑行上路比较容易出现交通事故。

父母对于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险性应有充分的认知,不要为了图方便而忽视潜在的风险。在日常生活中,应向未成年子女普及交通法律法规,发生事故要及时报警,教育叮嘱未成年子女不得驾驶非法改装车辆,做到骑乘戴盔、不闯红灯、不逆行、不分心、不随意横穿、通过路口牢记“一慢二看三通过”,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。



交通安全无小事孩子出行需重视家长监管莫放任知险避险平安行
▲与你相遇是最大的幸运但希望不是交通违法的你啥情况,前面好多交警啊……

深夜,小姐姐出尽“洋相”……

看看你的驾驶证过期了吗?!

编 辑 | 王金印 徐华梅审 核 | 夏彬彬
签 发 | 侯晓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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